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對於【性取向與性解放】的一點想法 (順帶一提我支持多元成家方案,你呢?我們來聊聊吧)

2013.12.04
這篇是我再回應一位反多元成家的朋友時所寫的文章,與大家一起來討論我們對於【性解放、同性異性戀】的想法。上面這段影片讓我覺得很可怕...裡面充滿了無法溝通的誤會與片面的解讀。我想不要急著貼彼此標籤,我們一起來聊聊吧:D

我想以日常生活大家都可以談的論點來互相交流,避免過於哲學而抽離現實的論點來探討。

我們都知道,這世界上的罪惡並非有僅存在於特定的民族或是擁有什麼特徵、特性的人。罪惡與良善同時存在於每一個人的意志與行動當中僅看當下我們自己做了什麼選擇。

在大一時我認識了第一位同性戀朋友之後,也在學校陸陸續續認識不同科系的同性戀朋友。事實上我覺得他們比起一般的朋友更為細膩、也似乎都經過一段因為自己與多數人不一樣而與自己與家人與伴侶與這社會、世界對話的過程。

同性戀、異性戀都是人,正如吃葷吃素一樣,那是自己的喜好與自己想要的選擇。喜歡自己喜歡的人,情投意合、享受自己與對方的情慾交流何罪之有??當然若提到通姦還是什麼的...我會覺得是否先於通姦,婚姻關係已經破裂的狀況才是問題,而不是說法律允許或不允許。事實上無論異性戀或同性戀的情感關係都可能改變,不是嗎?

今天在異性戀或同性戀中是否都有從一而終或中途變心愛別人的狀況,我想一定都有。所以我覺得其實很多都是【人】的問題而非【性向】的問題。

今天我支持性解放(除罪化),因為我相信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能夠做出自己想要的決定。正如我從國中在小巷子發現傳說中的色情漫畫,裡面的內容就是在各式不一樣的場合或故事下男女性交的過程。事實上在沒有伴侶時,我有情慾時,我往往也會關起門來戴上耳機,拿出這些刊物或影片。享受屬於自己的情慾時間。

關上門及帶上耳機的舉動並不是出自於我認為這是羞恥的事,而是我覺得別人可能會因此感到困擾。但如果有人問我說,我會不會自慰、打手槍、自己來等等的。我會覺得這沒什麼好隱瞞的啊?會啊~我也並不會覺得這樣的自己很骯髒很壞很齷齪。因為這只是與生俱來的本能,但也同時因為懂得尊重及分辨是非,所以我並不會期待更不會在我的生活去模仿我看的色情影片的劇情。例如搭個公車遇到又漂亮、身材又正的女色狼對我上下其手,然後在一堆人的車上發生了性關係。想像歸想像、生活歸生活。我不認為這樣是一種淫亂的行為。

或許有些犯罪者會說他看了色情媒體(書、影片等等),以為這就是現實狀況所以才會犯罪。表面上,好像是色情媒體把原本善良的人帶壞了,但我覺得表面下的問題是在於這個人是否沒有足夠判斷能力去分辨什麼是可以的,什麼是不可以的??

我覺得性解放並非是淫亂、而是用一種正確的態度去看待性愛。相反的,不就是因為偏見與錯誤的認知讓孩子們更難以理解性愛是什麼??面對自己的情因情慾的產生而探索自我的身體。面對自己的情慾時又該怎麼對待。這是無論異性戀或同性戀者都會面對的人生課題。

對與不對、該與不該,什麼時候可以,什麼時候不行。這是我們一直透過自己生命經驗在學習的,很多人都做得很好,也會有些人做了錯誤的判斷...這跟【性向】無關,而是面對事情的態度為合的問題。

不講,不代表不會在檯面下發生。只是我們是否知道而已。但我覺得我相信人的自主判斷與理性,因為我自己就是這樣,面對情慾,我並不是失控的到處亂來而是懂得在自己的空間,不干擾別人的前提下,與自己或另一半一起幸福在想要的時候,享受情慾的生活。事實上我們不都是這樣嗎??

我相信人所擁有的自我判斷、善良與理性,也認為身體的需求並不可恥,正如肚子餓了買菜種菜煮菜吃飯、上大小號廁所、睏了就找個能夠接納我的地方睡覺一樣,這是在正常也不過的事情。

基於我的生命經驗,我認同也支持性解放(性除罪化)及多元成家方案!!



2013.12.05
     
  嚴謹的依據那是一種科學,然而我們知道科學是需要架構好前題,在特定的狀況下的規則,而不見得是一個普遍的道理。 

  例如水的沸點來說好了,水的沸點是幾度呢? 這是個大家都知道的問題,不少朋友當我這樣問的時候一開始會先回答100度,那我就會接著把這個問題設定得更詳細一點,這個問題在海拔2000公尺的高地上煮水會是100度嗎??基於氣壓的關係,我們都知道就不會是100度了。

  由此我們可以理解,其實同一個問題在不同的狀況下就會得出非常不一樣的結論。 我認為性取向、性解放並非是一個點一般的科學問題,而是一個面狀的哲學問題。 性是什麼? 從醫學的角度去看,從愛的角度去看、從人權的角度去看、從弱勢族群的角度去看,我們一定都會得到截然不同的答案。 

  當我站在愛、自由、人權的面向時,我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好。因為不少反多元成家方案的朋友所提出來的擔心與狀況,是異性戀也都會做的事情...某種程度我認為異性戀做得比同性戀更多。 

  我認同要維護家庭倫理,但若家庭倫理沒有法律來規範就無法維護的話...那這樣的家庭倫理制度是不是本身就出了問題了??這與性取向無關,就很單純是在情感連繫上出了問題,不是嗎? 

  採取中庸之道,避免過於極端地以單一論點去看事情,是我自己的概念。 當我們定義性是什麼時,其實我們可能遺漏了更多關於性的樣貌。我們就像是瞎子摸象一般地在探索這個世界。地球經歷了4600000000年左右才變成了現在這個模樣,其中有許許多多的奧妙與智慧深藏其中。然而若我們從巧人*1開始推算人的歷史,至今大約24000000年。 我們如何能夠以這樣的時間就認為自己已經成為全知全能的審判者,有權利劃下什麼才是【人/非人】,什麼才是【正常/不正常】。 我並不認為自己有這樣的權利,僅能訴說著自己的思考過程與大家分享而已。 愛、自由、人權是我在看這件事情的根本。 分享下面的影片給大家, 大家或許可以用影片中的問題, 旁白問孩子的問題來思考看看。 




  我們不用依照別人的想法去走,但至少面對這些問題我們擁有自己的概念理念然後交流、溝通然後互相尊重。

  歡迎大家一起來討論:D

 *1 巧人( H. habilis)存活在大約距今240萬到140萬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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